我省出台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发布时间:2019/7/3 15:17:00  来源:省财政厅    编辑:傅晓蕾

 

我省出台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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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授权各省(区、市)可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近日,我省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规〔20197号),出台政策明确规定,自201971日至20241231日,对归属我省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此项政策预计每年全省降费约1.4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