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为村民“减负”
发布时间:2018/12/20 9:29:00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编辑:朱梦蝶

许兵

  当前,国家和社会花大力气修路、改厕,普及电、网,发放小额贷款,发展农村产业,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推进乡村振兴做“加法”。可另一方面则是,农村群众被日益增长的人情、婚丧嫁娶负担绑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了红包礼金上,拖了乡村振兴的“后腿”。

  乡村振兴应当提倡农民群众自我“减负”。要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推行红白理事会制度,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引导、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督查监管等形式,形成丧事简办,喜事新办,鄙弃铺张浪费、相互攀比等健康文明新生活的好风尚。

  党员干部应当带头“减负”。移风易俗厉行节约,崇尚健康文明新生活,需要党政机关干部身体力行,不光是自家的红白喜事要新办简办,还要劝说亲戚朋友家不攀比,发挥好率先垂范、示范带动作用。对违反规定和搞变通执行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严格问责。“乡贤”要当好“典范”。把退休老教师、老干部、乡村能人吸纳进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好乡贤、乡村能人的影响力,通过他们的旗帜作用来引领乡村文明新风。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约束力。村组干部与乡镇签订责任书,村民家家户户都签订承诺书,督促村民们自警自律,对不按《村规民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乡村振兴不可忽视为村民“减负”。风气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要持之以恒开展移风易俗工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公众号、村组微信群、QQ群、农民夜校等方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善行义举、厚养薄葬、尊老孝老、文明节俭、简礼厚意等文明观念,形成浓厚氛围。要不断挖掘和树立先进典型,广泛传播正能量,在潜移默化中移风易俗,化解陈规陋习。要通过“减负”来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激励基层党政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勇于担当,示范带动,在全面推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中有所作为,建设美丽乡村、文明乡村。

(作者单位:马边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