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如何在实践中统筹推进
发布时间:2017/11/8 10:02:00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编辑:米强

   蔡尚伟 姚凌 

   近年来,美丽乡村建设在中国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出发,明确了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到2020年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当前,人们对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都比较关注,两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笔者认为,这两者之间存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关系,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都是重大民生工程,在实践中要统筹推进。 

   美丽乡村建设是长久之计,脱贫攻坚是当务之急 

   为什么说美丽乡村建设是长久之计?首先,从历史进程来看,美丽乡村的建设是一个长期过程。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2015年国家标准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发布。通过历史进程可以看出,美丽乡村建设一直在不断地发展演变。此外,从实践成果来看,美丽乡村对于中国广大农村而言,是一个并没有从总体上完全实现的目标。当前中国行政村数量超过60万个,而“十三五”期间将在全国建成6000个左右美丽乡村。因此,美丽乡村的总体实现,还需相当长的时间。一方面,即使现在已经被命名为美丽乡村的村,无论是自然村还是行政村,事实上它可能也没有一蹴而就地把美丽乡村的各种要求完全实现,而是需要较长时期地培育。另一方面,美丽乡村的评判标准、实施方案等,也处在不断变化过程中,需要与时俱进。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时代要求。所以美丽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另一方面,脱贫攻坚则是中国发展的当务之急,它是在中国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的阶段性任务。它具有明确的时限性,它是短期内的刚性任务。 

   美丽乡村建设是系统工程,脱贫攻坚是重中之重 

   就“美丽乡村”的概念而言,它是基于“美丽中国”的概念在乡村的具体化体现。党的十八大第一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提出了“五位一体”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按照“五位一体”美丽中国的布局要求,美丽乡村建设必然是一个非常全面的系统的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 

   美丽乡村建设包括经济指标,但不仅仅是经济指标。而脱贫攻坚中的“贫”主要针对经济状况而言,在某种意义上,它是整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经济建设的核心部分、基础部分,所以它是重中之重,是着力点。虽然脱贫攻坚本身需要社会各方面以及各级职能部门协同攻坚,也具有系统性,但这种系统性是就操作层面而言的,美丽乡村从目标层面、从内涵层面都具有系统性。 

   美丽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互为机遇 

   第一,长期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经济基础。脱贫攻坚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在长期的积累包括经济积累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的。 

   第二,美丽乡村建设汇聚的政策资源、社会资源等等,为脱贫攻坚带来机遇。从中央层面来看,2013年国家农业部正式启动“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在全国不同类型地区试点建设1146个“美丽乡村”。同年,中央财政安排238亿元奖补资金用于支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各省份确定3763个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各级财政投入74.56亿元,整合各项进村财政性资金26.75亿元。2014年农业部发布 《美丽乡村创建十大模式》,详细阐述了美丽乡村的创建模式、技术规范等。2015年6月,由农业部、财政部等多个部委参与编写的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标准》正式发布,为地方美丽乡村建设以及扶贫脱贫提供了指导性建议。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224.05亿元,继续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安排资金29.45亿元,继续组织实施了一批“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可持续”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这些资金和项目带来的经济收益,有效地帮助地方脱贫,实现百姓富裕。从地方层面来看,很多省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政策,并加强资金安排。比如浙江省作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其脱贫攻坚成绩与美丽乡村建设奠定的基础不无关系。这些年浙江省投入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资金超过1200多亿元。2015年浙江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866元,成为全国首个农民收入破两万元的省区。 

   第三,脱贫攻坚工作的推进,也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脱贫“总攻令”一经发出,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都投入到了脱贫开发的攻坚战中。从中央层面来看,中办、国办、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先后出台不少配套政策或实施方案,对扶贫工作很多“老大难”问题都拿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除了加强顶层设计,财政资金也大幅跟进。2016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首次突破1000亿元,其中中央投入资金667亿元,同比增长43.4%;省级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同比增长50%以上。从地方来看,各地不仅出台和完善 “1+N”扶贫政策举措,还加大脱贫扶持资金力度。 

   决战脱贫攻坚,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 

   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因此,在实践中,要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然而,当前还存在一些现实问题。有的地方把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割裂开来;有的地方在操作中找不到两者的结合点,不知如何统筹推进。所以首先在观念上,要认识到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不能相互替代,更不能相互孤立。 

   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规划先行。脱贫攻坚与美丽乡村建设从制度设计和组织结构上应相互统一、统筹,纳入到地方发展的一张蓝图当中;第二,资源整合。包括政策资源、资金资源、人力物力资源等等,捆绑使用,互补实施,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第三,建立长效发展机制。有的地方目光短浅,为了脱贫而脱贫,通过脱贫攻坚的工作迅速解决贫困户的收入问题,但是没有考虑如何致富、如何求美,导致面临“返贫”的尴尬,因此地方要树立可持续发展观,立足以后乡村发展的长远,不仅仅是解决短期内的政治交代、数字脱贫、阶段性脱贫的问题,还要有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特色产业发展等多种方式,增强农村“造血”功能。此外,除了经济发展,还要考虑生态环保、乡风文明、乡土文化传承与发展等等,实现全面化可持续化的发展,以“美丽乡村”的建设,助推中国全面走向“强”“富”“美”。

   (作者单位: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四川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