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6万元林木良种补助资金向贫困县倾斜
发布时间:2017/7/11 10:18:00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编辑:米强

   2015年,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林业厅发布《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补贴、国有林场改革等方面的补助。 

   结合当前的扶贫工作,四川省林业厅近日决定:今年我省林木良种补贴将向四大片区贫困县(乌蒙山片区、大小凉山彝区、秦巴山片区、藏区)倾斜。 

   落实贫困地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资金686万元,补贴国家良种基地和国家种质资源库6782亩,补贴良种苗木1720万株。其中,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比去年增加8%,林木良种苗木补贴培育数量比去年增加30%。

   一、林木良种培育补贴良种培育补贴

   补贴方式:林木良种培育补贴采取直接转拨方式分配。

   1、良种繁育补贴

   补贴对象:主要补贴国家级、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级、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

   补贴用途:用于对良种生产、采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

   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补贴100元。

   2、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补贴对象:国有育苗单位和其书面委托的定向育苗单位。

   补贴用途:因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穴盘容器育苗、嫁接(扦插)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

   补贴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良种苗木外,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

   3、造林补贴

   补贴对象:是对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补贴用途: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种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该项补贴采取据实据效方式分配。

   人工营造,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

   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

   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

   迹地人工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 

   4、森林抚育补贴

   补贴对象:是指对承担森林抚育任务的国有森工企业、国有林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林业职工和农民等给予适当的补贴。

   补贴用途:包括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

   直接支出主要用于间伐、 补植、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除草、割灌、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

   间接支出主要用于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所需费用。

补贴标准:平均每亩补贴100元。森林抚育补贴资金一次性下达,采取据实据效分配方式分配。

   二、补贴申请方式

   每年8月底以前

   由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情况,以财政部门文号联合向财政厅和林业厅报送下一年度林业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省级直属单位报送林业厅后,由林业厅汇总报送财政厅后审批划拨。

   三、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有哪些?

   第二批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包括:广元市中心苗圃核桃良种基地、青川县核桃良种基地、旺苍县国营苗圃核桃良种基地、珙县杉木良种基地、德昌县万年沟德昌杉良种基地。

   目前,全省现有林木良种基地93处,其中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0处、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1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