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免收森林植物检疫费
发布时间:2014/9/11 10:54:00  来源:省林业厅    编辑: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在全省范围内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停收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地方收入。

    免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其中包括林业部门收取的森林植物检疫费。

    此项政策有助于进一步贯彻“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方针政策,保持经济总体平稳增长,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我省经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