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月 居民月用电超180度可享优惠
发布时间:2018/6/19 9:14:00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范莉
原标题:今年6月至10月 四川居民月用电量180度以上可享优惠 


  从6月开始,你家的电费可能会降不少。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2018年丰水期试行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2018年6月至10月,只要你的月用电量超过180度,就可享受到电价优惠。

  具体而言,在维持现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基础上,丰水期城乡“一户一表”居民月用电量在181度至280度部分的电价将下移0.15元/度,月用电量高于280度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度,月用电量在180度及以内部分电价保持不变。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人士解读,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优惠政策从去年6月就已开始试行,今年是试行的第二年。举例来说,某户人家2018年6月用电量为334度,按照丰水期电能替代电价相关政策,其中在181度至280度的电量为100度,优惠电费为15元;高于280度的电量为54度,优惠电费为10.8元。与执行优惠电价前相比,可节约25.8元。

  优惠电费可通过当月电费发票查询,还可通过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营业厅、95598供电服务电话查询。(记者 李欣忆)